带薪错峰休假通知引争议 河南回应 直面“不敢休、不能休、休不均”痛点

2026-08-07 HaiPress

带薪错峰休假通知引争议 河南回应 直面“不敢休、不能休、休不均”痛点。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》后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由于相关表述不够准确且程序审签不规范,该通知待修改后将重新印发。

近日,河南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政府国资委、省总工会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》,旨在加强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护,激活假期消费潜力,助力河南文旅强省、消费大省建设。

通知指出,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,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,无论其编制、合同、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身份,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。具体休假天数标准为:累计工作满1年至10年的,年休假5天;满10年至20年的,年休假10天;满20年及以上的,年休假15天。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、婚产假、育儿假、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。机关事业单位应简化休假审批流程,推行个人申请、单位备案机制;企业则需结合生产经营优化审批流程,避免层层加码和变相限制。

知名经济学家朱克力表示,这份文件不仅保障了劳动者权益,还结合了扩大消费和文旅强省建设的目标,解决了长期以来带薪休假落地中的现实问题。文件明确了不同用工身份同等享有年假,并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,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,建立休假台账公示制度,推行AB岗轮休和未休假报酬支付等措施,有助于缓解职工“想休不敢休、该休没法休”的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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